|
國家能源局發布《電力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》时间:2017-01-09 【转载】 “預期2020年,全社會用電量6.8萬億~7.2萬億千瓦時,年均增長3.6~4.8%;全國發電裝機容量20億千瓦,年均增長5.5%;西電東送2.7億千瓦,年均增長14.04%;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27%。”11月7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《電力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》。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在發布會上公布了“十三五”電力發展的總量目標,并介紹了“十三五”電力發展的指導思想、原則、目標及重點任務。國家能源局新聞發言人、法改司司長梁昌新主持發布會,電力司司長黃學農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。 縱觀《規劃》,指導思想中提出的“構建清潔低碳、安全高效的現代電力工業體系”貫穿始終。 未來五年,我國電力綠色發展意味更濃、靈活性協調性要求更高、保民生促改革分量更重。 綠色清潔: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15%、裝機規模7.7億千瓦 “十三五”期間,電力工業向清潔低碳轉型升級迫在眉睫,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是電力系統轉型的重要標志。 《規劃》明確,到2020年,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%,這一約束性指標彰顯了我國電力綠色發展的決心。 據韓水介紹,到2020年,我國常規水電達到3.4億千瓦,年均增長2.8%;抽蓄裝機4000萬千瓦,年均增長11.7%;核電裝機0.58億千瓦,年均增長16.5%;風電裝機2.1億千瓦,年均增長9.9%,其中海上風電500萬千瓦左右;太陽能發電裝機1.1億千瓦,年均增長21.2%,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萬千瓦以上、光熱發電500萬千瓦。屆時,我國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將達到7.7億千瓦左右,比2015年增加2.5億千瓦,占比約39%,提高4個百分點,發電量占比提高到31%。 在明確非化石能源預期規模的同時,亟待回應的是未來五年如何解決當前電力系統運行中存在的棄水、棄風、棄光問題。 對此,韓水分析指出,“電源布局”“電網輸送”“系統調節能力”是影響當前水電、風電、光伏消納的三大主因。 基于此,《規劃》明晰了優化調整能源開發布局,保證棄水、棄風、棄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的路徑:水電──積極發展水電,統籌開發與外送。 堅持生態優先和移民妥善安置的前提下,積極開發水電。以重要流域龍頭水電站建設為重點,科學開發西南水電資源。堅持干流開發優先、支流保護優先的原則,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,嚴格控制中小流域、中小水電開發。堅持開發與市場消納相結合,統籌水電的開發與外送,完善市場化消納機制。強化政策措施,新建項目應提前落實市場空間,防止新棄水現象發生。 風電──按照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并舉、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優化風電布局,統籌開發與市場消納,加快中東部及南方等消納能力較強地區的風電開發力度,積極穩妥推進海上風電開發。調整“三北”風電消納困難及棄水嚴重地區的風電建設節奏,加大消納能力較強或負荷中心區風電開發力度。 光伏──按照分散開發、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布局光伏電站,全面推進分布式光伏和“光伏+”綜合利用工程。積極支持光熱發電。 核電──安全發展核電,推進沿海核電建設。 如何緩解“電網輸送”“系統調節能力”兩大因素對清潔能源消納的制約,則亟待安全、靈活、高效的電力系統支撐。 安全靈活:新增“西電東送”輸電能力1.3億千瓦、新增抽蓄電站1700萬千瓦 適應風電、光伏發電大規模并網消納,改變局部地區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偏低,電力系統整體利用效率下降的問題,客觀上急需增強電力系統的靈活性、智能化水平,建設高效智能的電力系統。 作為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關鍵一環,配置電力資源的重要平臺,“十三五”時期電網建設應如何考慮?據韓水介紹,“十三五”期間,電網建設鎖定三大方向: 一是籌劃外送通道,增強資源配置能力。考慮輸電通道主要是合理布局能源的富集地區外送,建設特高壓輸電和常規輸電技術的“西電東送”輸電通道。輸電通道建設過程中重點考慮資源富集、受端電源結構和調峰能力,合理確定受電比重和受電結構。同時,在保證跨區送電可持續性的同時,滿足受端地區的長遠需要,還能夠參與受端的電力市場競爭。“十三五”期間,規劃新增“西電東送”輸電能力1.3億千瓦。依托電力外送通道,有序推進“三北”地區可再生能源跨省區消納4000萬千瓦,存量優先。 二是優化區域主網架,加強省間聯絡。進一步調整完善區域電網,提升各電壓等級電網的協調性,加強區域內省間電網互濟能力,提高電網運行效率,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的可靠供應。嚴格控制電網建設成本。“十三五”全國新增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線路9.2萬千米,變電容量9.2億千伏安。堅持分層分區、結構清晰、安全可控、經濟高效原則,按照《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》的要求,充分論證全國同步電網格局。 三是升級改造配電網,適應電力系統智能化要求,基本建成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配電網。中心城市配電網的智能化建設和應用水平大幅提高,城鄉供電可靠性和電壓合格率指標有較大提升。 “全面提升系統的靈活性,提高電力系統的調峰能力,是電力‘十三五’規劃的一個特點。”韓水指出,“要充分挖掘現有系統調峰能力,加大調峰電源規劃建設力度。” 《規劃》對于“加強調峰能力建設,提升系統靈活性”作出明確部署: ──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,“十三五”期間,抽蓄電站開工6000萬千瓦左右,新增投產1700萬千瓦左右,2020年裝機達到4000萬千瓦左右; ──全面推動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,“十三五”期間,“三北”地區熱電機組靈活性改造約1.33億千瓦,純凝機組改造約8200萬千瓦,其他地區純凝機組改造約450萬千瓦。改造完成后,增加調峰能力4600萬千瓦,其中“三北”地區增加4500萬千瓦; ──在有條件的華北、華東、南方、西北等地區建設一批天然氣調峰電站,新增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。 與此同時,進一步優化電力調度運行,大力提高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,全面增強電源與用戶雙向互動,支持高效智能電力系統建設。 低碳高效:2020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,煤電超低排放改造4.2億千瓦、節能改造3.4億千瓦 “十三五”期間,作為我國主力電源,面對電力需求放緩、電源結構優化、煤電潛在過剩風險顯現的現實,煤電如何轉型升級,實現清潔有序發展,是電力清潔低碳發展的關鍵。 《規劃》明確,“十三五”期間,取消和推遲煤電建設項目1.5億千瓦以上。到2020年,全國煤電裝機規模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,占比降至55%。“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標煤/千瓦時”“現役燃煤發電機組經改造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標煤/千瓦時”升級為兩大約束性指標。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表示:“2020年,全國煤電裝機規模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,這個目標任務不輕松,需要綜合施策才能實現。一是實行煤電建設規劃風險預警機制,有效指導各地煤電規劃建設;二是對已經開工或者核準在建的項目采取緩核一批、緩建一批措施;三是淘汰落后產能。通過這些措施,控制煤電在11億千瓦以內,能夠有效保證經濟社會發展對電力的需求,同時使煤電利用小時控制在合理水平。” 《規劃》將“嚴格控制煤電規劃建設”列為加快煤電轉型升級的首要任務。要求堅持市場引導與政府調控并舉的原則,通過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和實施“取消一批、緩核一批、緩建一批”,同時充分發揮電力系統聯網效益,采取跨省區電力互濟、電量短時互補等措施,多措并舉減少新增煤電規模。 未來五年,全國將實施煤電超低排放改造約4.2億千瓦,實施節能改造約3.4億千瓦,力爭淘汰落后煤電機組約2000萬千瓦。到2020年,具備條件的30萬千瓦級以上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。 護佑民生:電能替代散燒煤、燃油消費總量約1.3億噸標煤,實施電力精準扶貧 “在民生保障方面,‘十三五’期間將立足大氣污染防治,以電能替代散燒煤、燃油為抓手,不斷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,加快充電設施建設,推進集中供熱,逐步替代燃煤小鍋爐,積極發展分布式發電,鼓勵能源就近高效利用。實現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率達到60%以上。”韓水介紹說。 據《規劃》,2020年將實現能源終端消費環節電能替代散燒煤、燃油消費總量約1.3億噸標煤,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升至27%,伴隨城鄉電氣化水平明顯提高,電能替代新增用電量約4500億千瓦時。 韓水介紹說:“‘十三五’期間,將利用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契機,全面解決農村電網戶均供電容量低、安全隱患多、低電壓等問題,尤其是鄉村及偏遠地區供電薄弱問題。同時,實施好光伏扶貧政策,建立長期可靠的項目運營管理機制和扶貧收益分配管理制度,切實實現‘精準扶貧、有效扶貧’。另外,因地制宜,結合資源特點,鼓勵電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,在貧困地區建設電力項目,并將貧困地區的電力項目優先納入電力規劃。” 深化電改:2018年底前啟動現貨交易試點 “十三五”是我國深化改革的攻堅期,也是電力工業推進體制機制市場化的重要時期。《規劃》明確了未來五年電力體制改革的任務表:──核定輸配電價。2017年底前,完成分電壓等級核定電網企業準許總收入和輸配電價,逐步減少電價交叉補貼。 ──建立健全電力市場體系。建立標準統一的電力市場交易技術支持系統,積極培育合格市場主體,完善交易機制,豐富交易品種。2016年啟動東北地區輔助服務市場試點,成熟后全面推廣。2018年底前,啟動現貨交易試點。2020年全面啟動現貨市場,研究風險對沖機制。 ──組建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。 ──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。2020年前基本取消優先發電權以外的非調節性發電計劃。 ──全面推進配售電側改革。2018年底前完成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培育工作。 【文章轉自網絡】 |